游泳字〔2023〕131 号
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思想,充分发挥“7.16全民游泳健身活动”的引领示范作用,从而更广泛深入的宣传健康游泳锻炼、安全游泳健身,在体育总局群体司的指导下,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中国游泳协会和中国救生协会将于2023年6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包括主会场、重点会场及示范站点等系列活动。这是一场亿万大众游泳健身的盛会,是普及游泳、快乐游泳、安全游泳、防溺水救生,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体育强国”的深刻实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扎实推进《“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主要任务, 以“亿万大众游泳,共筑健康中国” 为活动主题,纪念毛泽东同志畅游长江57周年为号召,弘扬“7.16”活动的内在精神和游泳文化。通过本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级游泳协会、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游泳健身和竞赛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动起来、游起来,亲近绿水青山、畅游母亲河,走进游泳池馆投身游泳健身。
二、2023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主会场由武汉体育局承办。
三、2023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重点会场分别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为指导单位,由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等22个相关单位主办。根据以往开展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更广泛的宣传“7.16”精神,推广全民游泳健身活动,本次活动主会场和重点会场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30日。
四、各有关机构和游泳协会要把“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作为2023年全民游泳健身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开展活动遵循因地制宜、节俭务实、公益惠民、广泛宣传、保障安全的原则。要突出活动的公益性、广泛性和参与性。
五、各重点会场、示范站点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体育部门对各示范活动的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热心人士的作用,组织好、宣传好“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六、主要活动内容:1.在江、河、湖、海开展公开水域游泳活动;2.组织各地游泳池、馆开展中国游泳协会全民健身游泳达标(海豚泳达标)活动;3.开展青少年游泳普及活动;4.开展公益惠民游泳健身服务活动;5.开展游泳和救生志愿服务活动;6.开展游泳健身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和讲述游泳健身有趣、感人、激励人的故事,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常识,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七、严格把控举办活动的风险和安全防范工作。各重点会场主办单位需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活动应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突发情况。疫情等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以及办理相关保险,并对活动场地、设施以及公开水域游泳的水域环境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八、请主会场和重点会场承办单位遵守本次活动相关要求(附件2),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举办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风险防范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附件3)报送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
九、本次活动还将组织各地方积极开展示范站点的申报、宣传和纪念工作。
(一)示范站点申请办法
请举办示范站点活动的单位或组织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所属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游泳主管部门或游泳协会申报并备案。各示范站点活动的起止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30日。
(二)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示范站点活动的单位可是各级企事业单位体育组织。申报示范站点的社会团体、游泳俱乐部等应在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在工商部门注册并持有效登记注册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报办法
具体申报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游泳主管部门或游泳协会另行通知。
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琦 王强
电子邮箱:csa716@126.com
联系电话:010-67170581
传 真:010-67170595
附件:
1.“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主会场、重点会场名单
4.“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示范站点)”申办材料
5.泳帽样式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中国救生协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