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世界纪录 游泳比赛报名 2023年吉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达标赛事)

2023年吉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达标赛事)

2023年吉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达标赛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吉林省游泳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至27 日地点: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体校、游泳学校、游泳俱乐部、游泳馆、中小学校均可组队报名参加。
六、竞赛分组与项目
(一)竞赛分组
1.甲组:15-18 岁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12 月31 日出生);
2.乙组:13-14 岁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12 月31 日出生);
3.丙组:11-12 岁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出生);
4.丁组:10 岁及以下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1.甲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50 米、100 米、200 米、800 米(限女子)、1500米(限男子)。
蛙 泳:50 米、100 米。
仰 泳:50 米、100 米。
蝶 泳:50 米、100 米。
混合泳:400 米。
(2)报项要求:甲组每名运动员必报800 米(限女子)、1500 米(限男子)、400 米混合泳,其他项目报项数量不限。
2.乙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8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蛙泳全能:50、100 米蛙泳,8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仰泳全能:50、100 米仰泳,8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蝶泳全能:50、100 米蝶泳,8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混合全能:50 米自由泳、50 米仰泳、50 米蛙泳、50米蝶泳、800 米自由泳。
(2)报项要求:报项不限。
3.丙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蛙泳全能:50、100 米蛙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仰泳全能:50、100 米仰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蝶泳全能:50、100 米蝶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混合全能:50 米自由泳、50 米仰泳、50 米蛙泳、50米蝶泳、400 米自由泳。
(2)报项要求:报项不限。
4.丁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基本技术全能:
蝶泳基本技术、仰泳基本技术、蛙泳基本技术、爬泳基本技术、400 米自由泳
单项: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米蝶泳
(2)报名要求:基本技术全能为必报项目,另限报2个项目。

七、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须在吉林省体育局注册,并持二代身份证参赛。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具有吉林省代表资格在全国注册6年及以上。
(二)各项目报名不足 3 人,组委会将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三)丁组基本技术比赛规定: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运动员须签属《参赛声明》(附件 2),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 50 米标准泳池。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以及中国游泳训练大纲教法指导书中《基本技术比赛通则》。
(二)全能项目中各项均进行一次性决赛。四项全能计分办法按《成绩评分表》查出 4 个项目的分数,相加后除以4,如总分数相等,以小数点后 3 位数大小决定名次,如仍相等,以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混合全能项目计分办法按《成绩评分表》查出5个项目的分数,相加后除以 5,如总分数相等,以小数点后3位数大小决定名次,如仍相等,以400 米(乙组800 米)自由泳成绩决定名次。
(三)各单项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确定排名。
(四)处罚
1.运动员如弃权,取消余下所有项目的参赛资格,全能项目取消已参加比赛成绩及全能名次。
2.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因病弃权,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
3.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故意慢游,取消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4.400 米、800 米、1500 米自由泳项目设置比赛参赛标准,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参赛标准内游完全程或明显不能按规定时间内游完比赛,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离开,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400 米男子和女子(适用于各年龄组):8:00.00;
800 米男子:12:00.00;女子:14:00.00;
1500 米:23:00.00。
5.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水掌和脚蹼,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举办的比赛。
6.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比赛期间如出现异议,由运动员所属单位的领队或教练员在该项比赛结束 30 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恕不接待运动员及家长询问。对情节恶劣者,禁止比赛或取消已取得的比赛成绩,并对运动员所在单位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理。
8.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不服从管理、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无理取闹的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家长等,组委会将取消相关个人运动员、参赛单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同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举办的比赛。(五)组委会设立的摄像记录资料,作为唯一官方视频记录资料参考依据。

九、录取与奖励
(一)所有比赛项目(包含全能内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 8 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一至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二)组委会设有“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比例为运动队 5:1,运动员 10:1。

十、报名与报到
(一)每单位可报名领队 1 名,教练员、运动员人数按照1:10 配备,运动员人数不限。
( 二 ) 本 次 比 赛 采 用 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wim.shuruitec.com,请在赛事列表中找到本场赛事,登录报名即可(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操作手册可在登录页面中下载。报名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 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三)请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下班前同时完成网报与纸质报名。报名表(一式两份)以报名系统导出为准,由上级主管单位训练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邮寄至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联系方式:

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658755
电子邮箱:jilinshuishang@126.com

(四)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到时缴纳竞赛纪律保证金1000元,逾期缴纳,不予参赛。
(五)各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运动队所有人员提交《参赛声明》(附件2)。(六)参赛资格审查及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领队、教练员负责管理好本单位参赛人员,出现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二)赛会不提供统一食宿,请各参赛单位自行安排,就餐时请注意反兴奋剂各项规定,禁止出现兴奋剂违规事件;
(三)往返差旅费、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自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 年吉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表
2.参赛声明
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3 年6 月12 日

原文PDF:https://file.shuruitec.com/2023/06/20230612142915921.pdf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