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23〕91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救生项目技术交流,促进各级救生队伍竞技实力不断提升,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中国救生协会拟定于2023年5月17日至2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第22届全国救生锦标赛。本届比赛只设置泳池救生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沈浩然、宋宝成
二、裁判委员会
技术代表:于晓光
总裁判长:吉 宏
副总裁判长:许建成、温宇红(女)、李 睿、高 捷(女)、段恒涛
裁判长:申 勇、鹿 徽、洪 峰、孙 征(安全检查官)金 彦、牛江华
编排记录长:陈 倩(女)
发令员:夏子阳
三、请赛事组委会根据赛事需求选派当地裁判员、器材员和志愿者参加竞赛工作。
四、赛前中国救生协会将举办一级救生裁判员培训。凡经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合格者将获得“中国救生协会一级救生裁判员证书”。
参与培训的人员以当地为主,欢迎各参赛队选派一名符合条件(注:年满18-59岁,具有二级游泳裁判员证、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和两年裁判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者参加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请上述技术官员于5月16日报到。联系人:霍建军,联系电话:18663936050。
(二)上述人员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相应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距离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六、其它
(一)请各参赛队于5月17日18:00前报到。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66号,青岛恒星国际培训中心。
(二)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于5月18日16:00晚参加组委会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开会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有关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告。
附件:
1. 第22届全国救生锦标赛竞赛规程
4. 自愿参赛责任书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中国救生协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