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简称游泳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任务: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游泳、跳水、花样游泳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运动项目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中心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奥运保障部、反兴奋剂办公室、游泳部、跳水部、花样游泳部、社会活动部、财务部 8 个中层机构及国家游泳队、跳水队、花样游泳队。
第二部分 游泳中心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 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收支总预算 19,531.22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296.7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1,350.00 万元,事业收入 5 万元,其他收入 236.6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4,439.36万元,上年结转 4,203.50 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 9.0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7,639.1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45万元,其他支出1,529.0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收入预算 19,53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296.76 万元,占 47.6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0万元,占6.91%;事业收入5万元,占 0.03%;其他收入 236.6 万元,占 1.21%;上年结转 4,203.5 万元,占 21.5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4,439.36 万元,占 22.73%。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支出预算 19,53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95.85 万元,占 16.87%;项目支出16,235.37 万元,占 83.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50.26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296.7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1,350.0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 4,024.4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 179.05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3,058.6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3.5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9.05 万元,其他支出1,529.05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6.76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 6,832.30 万元,增加 2,464.46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交流与合作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4 年预算数 465.44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66.52万元,增长 16.68%。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4 年预算数1,197.83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488.97 万元,增长 68.98%。主要是优秀运动队竞赛费、国际单项比赛奖金安排支出增加。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4 年预算数 6,118.57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1,320.13万元,增长 27.51%。主要是国家队备战经费、国家队训练津贴安排支出增加。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2024 年预算数 1,293.00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536 万元,增长 70.81%。主要是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经费支出增加。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 71.68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8.96 万元,增长 14.29%。主要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 41.19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9.83 万元,增长 31.35%。主要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 年预算数 96.05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36.05万元,增长 60.08%。主要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4 年预算数 5 万元,与 2023 年持平。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2024 年预算数 8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2 万元,缩减 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87.3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 593.7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 93.60 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租赁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与 2023 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350 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全部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4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6.4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72.4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64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套)。2024 年预算新增资产配置情况为租用办公用房 945 平方米,租用业务用房 205 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 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科目编码 2070305):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 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经费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 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 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 2080505):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 2080506):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 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 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 90 元。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 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 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 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 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 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