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小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三、执行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四、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游泳分会
广东省中小学游泳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五、参赛形式
(一)以普通小学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派队参加不少于一个组别的比赛,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直接派队参赛。
六、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2024年6月7日至10日(7日报到)
(二)比赛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游泳馆
七、竞赛分组和开设项目
(一)竞赛分组:甲组、乙组和丙组
(二)开设项目
1.甲组个人项目(男、女子均开设10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2.乙组个人项目(男、女子均开设10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3.丙组个人项目(男、女子均开设12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腿(蝶、仰、蛙、自)
4.甲组、乙组和丙组接力项目(各组均开设5项)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具有报名学校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审核的在校在读普通小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思想进步,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
1.甲组: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小学生;
2.乙组: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小学生;
3.丙组: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小学生。
(四)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学生,以及休学(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和补习班学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运动员必须代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显示的归属学校参赛,不得跨学校、跨组别参赛。如符合丙组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乙组比赛等,反之亦然。
九、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报名规定
1.每个学校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该组运动员5∶1配备,且不得超过4人。每个学校限报运动员共20人,甲组、乙组和丙组各组各限报10人(男、女各不得超过6人)。
2.各队必须报领队,且领队必须由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担任,运动员不得兼教练员。各队伍必须指定领队或教练员中1人,作为队伍安全责任人,并全程随队参赛。
3.若领队、教练员人数不按规定填报,该队所有领队、教练员名单不得出现在秩序册中,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评选资格。
4.每名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且仅允许兼报1个接力。每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男、女子各2人。每单位各组别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必须为2男2女参赛。
5.接力项目
每单位各组别各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且每名运动员只能兼报1项接力。各队必须按照报名人数来填报接力项目数,不得多报、预报。如某队有6名男生最多只能报1项男子接力,6男4女最多只能报男子接力1项及男女混合接力1项或者男、女子接力各1项。凡不按报名规定及本队报名人数而多报接力项目的队伍,主办单位将不予告知,直接取消该队该组别所有接力项目的参赛资格。如有运动员参加接力项目超过1项者,取消涉及该运动员参加的第二项、第三项接力项目成绩,根据成绩由后面接力队伍依次递补,并将追加扣除违规参赛单位该组别团体总分的处罚(每项接力扣除10分)。
6.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组别,取消该组别比赛。
7.报名表上须注明所报项目的近期最好成绩,以便较合理编排。未填写报名成绩或不按要求填写者,按游泳竞赛规则的有关办法进行编排。
8.大会只接受各单位各组别的首次报名材料(重复提交无效),请各单位务必核对无误后再报送报名材料。
9.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队伍如有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时,主办单位将直接删去不符合报名规定的项目、运动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办法及日期
1.本次锦标赛竞赛日程表(初稿)统一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http://www.gdssa.com/)的“中小学体育”栏目下载,各队伍务必查看竞赛日程表(初稿)后再进行报名。
2.各学校在5月15日至5月22日15:00前,到“游泳比赛在线信息服务”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iminfo.cc)。具体报名方法请点击报名网站右上角操作说明链接。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加微信号cyc287咨询(添加时注明“2024年省小学生游泳赛”)。逾期不予受理。
3.各参赛单位务必在5月22日15:00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或拍照),发邮件到21396747@qq.com。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报名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学校**组省小学生游泳赛报名表”。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不再需要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十、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世界泳联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电子计时计分系统。
(三)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根据报名情况,部分项目将采用并组比赛,按竞赛分组录取名次。
(四)凡参加自由泳者必须用爬泳游完全程。
(五)200米自由泳和200米个人混合泳设关门时间,超过关门时间还没有完成比赛者视为中退,取消该项成绩。关门时间如下:
1.甲组200米自由泳关门时间:男子2分40秒、女子3分钟;
2.乙组200米自由泳关门时间:男子3分钟、女子3分35秒;
3.甲组200米混合泳关门时间:男子3分25秒、女子3分10秒;
4.乙组200米混合泳关门时间:男子3分25秒、女子3分35秒。
(六)对出发故意抢跳、无故弃权或者超过报名成绩15%以上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余下项目的比赛资格。
(七)游泳比赛中所穿游泳装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大会相关条款要求。
(八)运动员在游泳池训练热身时,应遵守赛前热身训练泳道安排,不得佩戴划水掌或脚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比赛,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竞赛委员会做出相应处罚。
(九)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该项目成绩,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并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报到事宜
(一)请于赛前一周在本次赛事教练微信群查看具体报到事宜。
(二)所有队伍必须在报到当天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查验身份证,上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领取秩序册等,逾期不予受理。
1.每名运动员1份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必须由领队、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人1份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分别由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
2.将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学生所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原件,按组别分别用中信封装好,并在信封上注明地级市、组别、学校名称、证件数量、联系教练员及手机号码,上交给大会查验。上交证件后,请在报到处等候,待查验结束后将证件领回。
十二、联席会议
(一)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于报到当天在赛区召开,各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且必须签到。
(二)领队和教练员均未出席联席会议的各组代表队(以联席会议签到表为准),将取消该组别优秀教练员奖评选资格,且仅接受该队对冒名顶替情况的申诉。
十三、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参加,则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
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计分办法
1.获得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以此类推,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2.名次相同者,得分平均计算。
(三)奖励
1.设甲组、乙组和丙组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分别以其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各项目名次得分总和累计,如遇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报名不足18队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18—23队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十二名,24队及以上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十六名。
3.对获得各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和一等奖证书,第九名至第十二名或第九名至第十六名的队伍颁发二等牌匾和证书;对以上获奖运动队的教练员,经裁判组和大会审核,分别颁发优秀教练员奖。
4.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
5.按照裁判员、工作人员总数5:1比例,分别颁发优秀裁判员、工作人员奖。
6.经主办单位审核,对积极承办比赛并为赛事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四)奖杯、牌匾和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获得各单项前八名的参赛队伍,务必在颁奖仪式结束后10分钟内,派代表到编排记录室签领各队成绩证书,逾期不领取,不予补发。
(五)2025年本项赛事开设组别、开设项目和各组各队运动员报名人数等,将视2024年本次赛事规模而定,最终以2025年本项赛事竞赛规程为准。
十四、集体活动规定
(一)如安排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各队伍务必按要求出席(一律不得穿拖鞋)。凡不按要求出席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的队伍,将不予发放奖杯、牌匾及成绩证书。
(二)在主持人未宣布颁奖仪式结束前,所有队伍(含已领奖队伍)必须留在原地排队参加颁奖仪式,不得提前解散或离开,否则将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并追回证书。
十五、经费
(一)代表队食宿、交通、保险、饮用水等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二)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及各有关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交通、保险和服装等有关费用由大会负责。裁判员和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保险由大会负责购买。
十六、赛风赛纪
(一)严肃赛风赛纪,体现学生体育赛事“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各参赛单位务必按照本规程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发生。
(二)对于跨校跨组组队等违反赛风赛纪的代表队,经大会查实后,取消涉及运动员参赛资格和该队优秀教练员奖评选资格,并在该队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人。大会将视具体情况,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
(三)在赛事期间,由于不良行为被判罚的代表队官员、运动员,取消其各项优秀奖评选资格。大会将视具体情况,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
(四)运动员资格检查
1.赛前。报名结束5天后,至比赛报到前7天,各代表队报名名单将在本次赛事教练员微信群上公示(具体以微信群通知为准)。请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规程再次认真核查本队运动员参赛资格,并相互查看、监督同组及其他代表队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仅在公示期间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运动队申诉时须提交由领队签字、参赛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发送邮件到此邮箱(A13061306@126.COM,中间为数字1)。公示期间申诉如属实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非公示期内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有关申诉。
2.赛中。比赛期间(报到之日始),主办单位仅受理冒名顶替情况的运动员资格申诉。运动队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进行申诉,过时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递交给赛事仲裁,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作为调查取证费用不予退还(出具调查费发票)。
3.主办单位将随时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抽查,如查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成绩、名次和收回证书,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并收回证书,并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违规运动员成绩、名次后,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名次不变。
(五)冒名顶替行为处理办法
1.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名次,不得参加后续比赛,追回奖杯证书等,由后面的运动员(队)依次递升。
2.取消违规运动队团体总分和各项优秀奖评选资格,对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违规运动队领队和教练员处以禁赛2年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3.其他追加处罚视违规情况另行决定。
十七、服装
(一)各队伍领队、教练员要尽量统一服装,比赛及参加赛事规定的集体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二)运动员必须按竞赛规则要求着装,一律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和纹身,不许佩戴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
(三)各队比赛服装、领奖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标志或文字,必须在赛前10天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内容、形式和涉及单位简介等),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邮件到此邮箱(A13061306@126.COM,邮箱中间是数字1)。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申请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小学生游泳赛**市**学校服装广告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不再需要电话确认。服装广告申请必须经大会邮件或电话同意后方能印制,否则队伍不能穿印有该广告的服装比赛、领奖,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评选资格。
十八、运动队资料查验
各学校在报名截止5天内,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打包压缩发邮件到zige1206@126.com(邮箱中间是数字1)。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学校**组小学生游泳锦标赛资格审查资料”。
(一)比赛报名表的电子版。
(二)运动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或拍照)。
运动员信息汇总表须提供有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就读年级班别、入学时间等。
(三)学籍证明材料。
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学生详细基本信息的界面进行截图(每名运动员单独一张,必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入学时间、所在班级、学籍变动情况等信息),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再彩色扫描(或拍照),以“运动员姓名+学籍表”命名该扫描件(或照片),且每个文件(或照片)大小为600K—1M。
(四)将运动员身份证有头像一面,或港、澳、台学生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头像一面进行拍照,以“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命名该照片,且每张照片大小为400K—600K。
(五)每个组别单独一个文件夹(以“小学生游泳+学校+组别”命名文件夹),然后对文件夹进行压缩,再分组别发邮件到以上指定邮箱。
十九、比赛检录
运动员凭《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身份证原件和人脸识别进行检录。
(一)请统一在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中小学体育”专栏下载《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电脑填写(不接受手写)所有内容打印一式两份后,粘贴运动员2024年4月1日后拍摄的大一寸蓝底证件照,再加盖单位公章,且公章必须要压盖在照片的一角(没有压盖照片视为无效),最后将《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一式两份)原件过塑后,带到赛区进行比赛检录。
(二)首选使用二代身份证检录,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和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其原件和电子身份证可以等同于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为避免因遗失证件不能检录,建议携带2种有效证件到赛区备用。
(三)人脸识别检录时,运动员按顺序排队,摘取眼镜和帽子后,逐一将面部朝向人脸识别仪停留3—5秒,听到机器提示“比对通过”语音后,视为完成一名运动员人脸识别程序,轮到下一名运动员重复以上操作。
(四)报到时,各队伍务必将所有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原件(港、澳、台学生)交给报到处,等候过机查验。
二十、退赛
(一)报名后,如需整个组别退赛的参赛单位,务必在赛前7天将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赛事退赛申请表》发邮件到此邮箱(gdxsswimming@163.com)。因多项赛事集中,发送时邮件标题和退赛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小学生游泳锦标赛**市**学校**组退赛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不再需要电话确认。
(二)如无书面退赛申请而直接退赛,将取消该校该组别下一次赛事的参赛资格。
二十一、保险
(一)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必须办理对本次赛事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二)裁判员和主办单位选派的工作人员保险由大会负责。
二十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二十三、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等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二十四、资料下载
《竞赛日程表(初稿)》《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赛事退赛申请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运动员信息汇总表》等,请统一在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http://www.gdssa.com/)“中小学体育”专栏下载。
二十五、赛事教练微信群
(一)本规程下发后,大会将新建本项赛事教练微信群,各单位各组别只能指派1名学校教练员进群,在规程下发后主动添加洪老师微信(15280191556),必须以“组别+单位简称+姓名”命名群里昵称,不按要求设置者和非学校教练员将删除出群,请各队相互监督。因多项赛事集中,请统一以“小学生游泳赛+组别+地级市+学校+姓名”进行发送添加申请。
(二)赛事有关通知、公告(如名单公示等),统一在教练微信群里公布,请各队教练员自行留意查看。各项赛事教练微信群仅用于大会发布消息、通知等,任何对赛事组织、运动员资格和裁判判罚等有异议者,都必须按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相关规定,通过正常程序向大会反馈或提交申诉。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赛事微信群或其他自媒体发布(或向有关媒体提供)未经证实、具有煽动性或误导性的文字、图片或视频,以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对我省学校体育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损害大家共同努力营造的良好发展氛围。对于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该队各项优秀奖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追加其他处罚或追究发布人员及其领队、单位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十六、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自行留意本次赛事教练微信群,主办单位不再下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
二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广东省小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日程(初稿)
第一场(6月8日上午)
1. 男子甲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 女子甲组50米自由泳决赛
3. 男子乙组50米仰泳决赛
4. 女子乙组50米仰泳决赛
5. 男子丙组50米蛙泳打腿决赛
6. 女子丙组50米蛙泳打腿决赛
7. 男子甲组100米仰泳决赛
8. 女子甲组100米仰泳决赛
9. 男子乙组100米蝶泳决赛
10. 女子乙组100米蝶泳决赛
11. 男子丙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2. 女子丙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3. 男子甲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14. 女子甲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第二场(6月8日下午)
1. 男子乙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 女子乙组50米自由泳决赛
3. 男子丙组50米仰泳决赛
4. 女子丙组50米仰泳决赛
5. 男子甲组50米蛙泳决赛
6. 女子甲组50米蛙泳决赛
7. 男子乙组100米蛙泳决赛
8. 女子乙组100米蛙泳决赛
9. 男子丙组100米蝶泳决赛
10. 女子丙组100米蝶泳决赛
11. 男子甲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2. 女子甲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3. 男子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14. 女子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第三场(6月9日上午)
1. 男子丙组50米自由泳打腿决赛
2. 女子丙组50米自由泳打腿决赛
3. 男子甲组50米蝶泳决赛
4. 女子甲组50米蝶泳决赛
5. 男子乙组50米蛙泳决赛
6. 女子乙组50米蛙泳决赛
7. 男子丙组100米仰泳决赛
8. 女子丙组100米仰泳决赛
9. 男子甲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0. 女子甲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1. 男子乙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12. 女子乙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13. 男子丙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14. 女子丙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第四场(6月9日下午)
1. 男子丙组50米仰泳打腿决赛
2. 女子丙组50米仰泳打腿决赛
3. 男子乙组50米蝶泳决赛
4. 女子乙组50米蝶泳决赛
5. 男子丙组50米自由泳决赛
6. 女子丙组50米自由泳决赛
7. 男子甲组100米蛙泳决赛
8. 女子甲组100米蛙泳决赛
9. 男子乙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0. 女子乙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1. 男子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12. 女子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13. 甲组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
第五场(6月10日上午)
1. 男子丙组50米蛙泳决赛
2. 女子丙组50米蛙泳决赛
3. 男子甲组50米仰泳决赛
4. 女子甲组50米仰泳决赛
5. 男子丙组50米蝶泳打腿决赛
6. 女子丙组50米蝶泳打腿决赛
7. 男子乙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8. 女子乙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9. 男子甲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10. 女子甲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11. 丙组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
12. 乙组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
第六场(6月10日下午)
1. 男子丙组50米蝶泳决赛
2. 女子丙组50米蝶泳决赛
3. 男子乙组100米仰泳决赛
4. 女子乙组100米仰泳决赛
5. 男子甲组100米蝶泳决赛
6. 女子甲组100米蝶泳决赛
7. 女子丙组100米蛙泳决赛
8. 男子丙组100米蛙泳决赛
9. 男子乙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10. 女子乙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11. 男子甲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12. 女子甲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