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三站竟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大关游泳健身馆
四、日期、地点、参赛组别
(一)时间和地点
9月7日-8日在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大关游泳健身馆举行。9月7日组委会会议、技术会议,9月8日全天比赛。
(二)参赛组别
1.男子组:6 岁组(2018 年出生)、7 岁组(2017 年出生)、8 岁组(2016 年出生)、9 岁组(2015 年出生)、10 岁组(2014年出生);2.女子组:6岁组(2018年出生)、7 岁组(2017 年出生)、8岁组(2016 年出生)、9 岁组(2015 年出生)、10 岁组(2014 年出生)。
五、参加单位
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杭州游泳健身馆、杭州大关游泳健身馆.杭州全民健身中心及特邀开展青少年游泳训练的区县体校、游泳俱乐部和有关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6岁组男子、女子比赛项目:50 米蛙泳+50 米蛙泳蹬腿、50 米自由泳+50 米自由泳打腿(每名运动员只能报一项泳姿和该泳姿的打腿项目)。
(二)7岁组男子、女子比赛项目:50米蝶泳+50 米蝶泳打腿、50 米仰泳+50 米仰泳打腿、50 米蛙泳+50 米蛙泳蹬腿、50 米自由泳+50米自由泳打腿(每名运动员只能报一项泳姿和该泳姿的打腿项目)。
(三)8岁组男子、女子比赛项目: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 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每名运动员只能报1个50米单项,100 米自由泳为必报项目)。
(四)9 岁、10 岁组男子、女子比赛项目:50 米蝶泳、50 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每名运动员只能报1个50 米单项,200米个人混合泳为必报项目)。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员人数不得超过运动员人数的10%。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限报120人,杭州游泳健身馆限报80人,杭州大关游泳健身馆限报 80人,杭州全民健身中心限报 30 人,拱墅区运动场馆服务中心限报 15 人,上城区队限报 15 人,上城区游泳协会限报 15人,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限报15人,桐庐县青少年体育学校限报 15人,杭州秋雯游泳健身俱乐部限报 15人,杭州天元公学游泳队限报15人,杭州市萧山区少体校限报 15人,特邀单位每单位限报8人。
(二)本站比赛,参加运动员总数不超过 400 人,报名额满即止。
(三)9岁及9岁以上年龄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代表杭州市参加省注册以及联合培养的运动员。
(四)各年龄组参赛运动员报名成绩需到达相应标准方可获得参赛资格,成绩标准详见附件1。
(五)杭州市第十届“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参赛
运动员报名资格为获得 2024年杭州市“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任意1站比赛项目的前八名。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凭运动员证或注册证(二代身份证)参赛。
(七)各运动队可根据条件统一服装参赛,自带队旗。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所有项目均采用一
次性决赛。
(二)个人单项如报名不足3人,则不立项,允许运动员改项。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成绩差于报名成绩的110%的运动员为故意慢游。如运动员成绩达到参赛标准成绩且故意慢游,每人每项罚款 200元;如运动员成绩未达到参赛标准成绩且故意慢游,每人每项罚款 200 元并取消该项名次。
(四)弃权人数多的运动队不得参加“优秀组织奖”(锦标赛)的评选。
(五)组委会技术会议后,运动员如比赛无故弃权、故意延误比赛等,每人每项须交罚款 200 元。
(六)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水掌等辅助工具。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当场比赛,并可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同时视情节作出其他相应处罚。
(七)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将对每名运动员每次罚款 200元。
(八)罚款上交赛事组委会:杭州市游泳协会对公支付宝账号:hzswim88@163.com.
(九)凡不交纳罚款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将取消其参加后续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单项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市级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如个人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则以报名人数减1 录取名次。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或者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均可报名。请各参赛队于8月30 日17 点前登陆手机微信小程序“2024 年杭州市“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三站”进行报名,并注明运动员近期最好成绩。报名联系人:金维佳,联系电话:85186888、88315011.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管理员:高中乐(17753781280微信同号)。
(二)裁判员报到另行通知。
(三)各参赛队报到另行通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
十一、各代表队参赛费用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杭州市体育局。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4年杭州市“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三站竟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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