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竞赛名称
2024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
四、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比赛日期与地点
2024年 12月9日-15 日在湖南师范大学游泳馆举行。
六、参赛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级中学
七、竞赛分组
比赛分为5个组:甲组、乙组、丙组、丁组、高中组
甲组(阳光组):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非高水平运动员、非就读于体育专业、非单招的本科院校在籍在读学生(含本科、专科阶段以上述方式入学的研究生),参加本组别比赛;
乙组(体育专业组):凡经过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录取、体育单招和高水平运动员考入本校的大学生,以及就读于体育院校、体育相关专业的在籍在读学生(含本科、专科阶段以上述方式入学的研究生和符合上述情况的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参加本组别比赛;
丙组(高职高专组):凡属按照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非体育类招生录取、非就读于体育专业的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具有高等教育阶段学籍的在读学生(含本科院校专科学生);
丁组(高水平组):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育协会、企业参加过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在本次比赛中参加丁组比赛(以上秩序册为准)。
高中组:普通高级中学在籍在校学生参加高中组比赛。
八、竞赛项目
1.甲组、乙组、丙组、丁组:
自由泳:50 米、100米、200 米、400米、女子800米、男子1500 米;
蛙泳:50米、100米、200米;
蝶泳:50 米、100 米、200 米;
仰泳:50米、100米、2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 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 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 米混合泳接力。
2.高中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蛙泳:50米、100米、200米;
蝶泳:50 米、100米、200米;
仰泳:50米、100米、200米;
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接力:4×100 米混合泳接力、4×100 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 米混合泳接力。
九、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每校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高校由体育部院系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中学由学校领导担任)1人,各组别教练员(含队医)限报4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限报24人(其中各组别同一性别运动员不得超过 16 人)。
(二)各组别各接力项目限报1组;其他项目限报2人。
(三)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四)运动员只能参加本组别的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各组别各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项目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录取数则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各组别(丁组除外)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组别该项目,参赛运动员可改项。
2.丁组(高水平组)运动员名次录取办法
丁组运动员参加各项目比赛的成绩,必须达到同项目甲组、乙组和丙组运动员中最好成绩,方有资格录取丁组名次。
3.各项目、各组别录取前八名运动员的成绩,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打破《湖南省学生游泳最高纪录》加计9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4.各组别按各参赛学校运动员名次得分的总和,录取各组别男子团体总分前8名和女子团体总分前8名。如总分相同,则以破纪录(人、次)数多者列前;如名次还不能区分,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奖励
1.向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参赛不足录取名次数(含)则按实际参赛数录取;
2.向获得各组别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3.向获得各组别各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鴐鵝蹬绽俅態纪鉻鑌涓彜埔锘落动茕澩慑嚨從邯傖佀郓尙挫资格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3.遵守学生手册、运动员守则以及有关反兴奋剂、性别检查的有关规定。
4.必须按《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和本《规程》要求,按时在湖南省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系统完成注册。
5.参赛前一月内,经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依据《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版)》《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和本《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2.各参赛代表队在报名前,应严格遵照本竞赛规程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和有关运动员参赛注册要求,做好本校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自查、自审工作。
3.报名参赛运动员名单经报名会确认后,不得更换。报名会后确认名单将在“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4.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向赛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及有效证据
5.运动员每场比赛前要主动出示身份证、参赛证接受临场资格审查,证件不齐或不符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6.经体检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参加本次比赛者,或未办理含往返途中和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未签订《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者,均不得参赛。
十三、注册、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注册
各参赛学校须登录“湖南省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系统”(网址:http://ydyzc.hnedu.cn),按照《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在不迟于报名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运动员注册工作并获得运动员注册号。未通过注册的队员不能报名参赛。注册工作联系人:吴雄英,联系电话:18975100006。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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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队在报名会2个工作日前,需在湖南省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系统(注册网址:http://ydyzc.hnedu.cn)的竞赛管理栏目中完成本代表队的网上报名工作。逾期未报视为不参加比赛。联系人:吴雄英老师 18975100006。
2.报名会
(1)11月 16-17 日,在湖南师范大学召开报名会,会期二天。
各代表队派1名教练员参加。
(2)11月16日上午,各参赛代表队熟悉比赛场地和联系比赛期间食宿地点。
(3)11月16 日下午 14:00-17:00,各代表队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楼一楼小会议室办理以下报名手续:
①交参赛代表队报名表和参赛项目报名表并核对其电子版信息(报名表必须是本规程附 3-1、附 3-2、附 3-3 的打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报名表与纸质报名表不一致时,以纸质报名表为准);
②查验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核对参赛运动员注册信息。
(4)11月17 日上午9点在湖南师范大学游泳馆二楼会议室召开报名会,通报运动员资格审查情况,研究布置赛会有关事宜。
(5)未按时交报名材料的学校,视为不参加本次比赛。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6)一经报名会确认,不得更换运动员。
(7)参加报名会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8)报名会不另发通知。
十四、报到与须知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于 12月9 日 17: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代表队于12月9日14:00-17:00 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报到。
(三)各代表队办理以下手续:
1.参赛运动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交全体参赛运动员赛前一个月之内,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见附 3-4);
3.核查全体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保险单据须注明参赛人姓名、有效保险期限、有效保险地域等);
4.交参赛运动员签订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 3-5);
5.交校旗1面(2×3 米);
6.按照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缴纳新注册运动员的注册费;
7.领取参赛证、秩序册及有关比赛资料。
(四)报名会和报到工作联系人及其电话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陈军 联系电话:13574884365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金望明 联系电话:13973120088
十五、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协办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主办单位审定后,由协办单位调派;辅助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学校选派。
(二)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纪律》。
十六、经费
(一)各代表队比赛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由承办学
校推荐食宿地点,供各代表队自行选择);(二)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骨干裁判员、协办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往返赛区城际交通费及工作劳务报酬由赛会承办学校承担。
十七、其他
(一)各参赛学校要加强对代表队的管理,各代表队要加强对运动员文明礼仪教育,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员。如出现违反赛风赛纪的情况,将依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代表队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公共安全与卫生工作防控方案》。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代表队领队为本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练员是直接责任人。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意外伤病,赛会将积极协助代表队处理,但所产生的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承办单位和各参赛单位涉及本次赛会的商务活动,须于比赛开始5个工作日前报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湖南教育电视台做好比赛的宣传报道和赛事直播转播工作。
十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湖南省教育厅。
附:
3-1.2024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参赛代表队报名表
3-2.2024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男子)
3-3.2024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女子)
3-4.2024 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运动员体检证明
3-5.2024 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