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和执行单位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三明市体育局
将乐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四)执行单位
将乐邦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2024年12月7日至8日在将乐县体育中心举行。
三、参赛单位
全省游泳俱乐部(必须是福建省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俱乐部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且必须是福建省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2、在俱乐部训练的运动员代表俱乐部参赛。
3、在省少体校和市级、区县级训练单位训练的适龄运动员,可自主代表俱乐部参赛。
4、在省队集训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参赛名额
1、本次比赛运动员最大参赛名额为 300 人。
2、参赛俱乐部最多可报 25 名运动员、3名教练员和 1名领队
(三)保险、体检和安全责任
1、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为报名参赛的所有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办理参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保险。
2、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其中心电图必检。体检报告必须是赛前 60 天以内。各参赛俱乐部必须认真检查、核验参赛运动员的体检报告,确定运动员身体状况适合参赛的,方可报名参赛。
3、各参赛俱乐部在提交纸质报名表的同时,向组委会提交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承诺书》。因未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含体检不合格)或未办理个人意外保险而产生的任何情况以及在参赛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各参赛俱乐部自行承担责任
4、各参赛俱乐部是所属参赛人员参赛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5、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参赛俱乐部、领队、主管教练员和其他个人,按照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情况,将实施禁赛处罚。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报名成绩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的报名成绩,应是本年度个人最好成绩。
(二)报项规定
各年龄组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 1-3项。
(三)参赛规定
1、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
2、所有竞赛项目实行分组决赛。
(四)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 2024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比赛成绩不作为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申报的依据。
(五)弃赛、弃权规定
1、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报名参赛后,不得无故弃赛(指参赛前弃赛)、弃权(指参赛中弃权)。无故弃赛、弃权,属违反赛风赛纪行为,将视情节通报全省;对无故弃赛的参赛运动员实施禁赛处罚;对无故弃权的参赛运动员,取消参加本次比赛已取得的成绩和名次以及继续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2、参赛人员报名参赛后,因事弃赛、弃权的,须缴纳弃赛弃权费 300元,并在本次比赛结束前缴纳。未缴纳弃赛弃权费的,按无故弃赛、弃权处理,
参赛运动员赛前、赛中因病弃赛、弃权的,须向竞赛组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经批准后,可免交弃赛弃权费。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和省锦标赛达标
1、各组别的各单项录取前 8名
2、各组别的各单项不足 9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3、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将由福建省体育局颁发奖励证书
4、参赛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获得 12 岁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 2025 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8岁-11 岁组单项成绩纳入12 岁组一同计算排名。
(二)计分办法
1、各组别的各单项名次得分,按照 9、7、6、5、4、3、2、1计分。
2、团体总分分别录取男、女前6名。计分办法按照各参赛俱乐部运动员获得各组别单项名次的得分之和进行计算。得分高的参赛俱乐部,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的参赛俱乐部列前,以此类推。
八、技术官员
比赛技术官员(竞赛监督、仲裁、技术代表、执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省游泳协会统一选调;比赛志愿者由执行单位选派。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俱乐部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数智),电话号码:17753781280,微信同号。
2、在报名结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纸质版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须由参赛俱乐部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公司)盖章,并经俱乐部属地设区市体育局审核盖章后,连同俱乐部所属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承诺书》于 2024年 11月 29 日前分别寄达: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 15号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人:吴莎白,电话:0591-87806933;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 273号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杨绍杰,电话:13906908054。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逾期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报名者不予安排比费。
(二)报到
1、技术官员于赛前2天报到(12月5日)
2、参赛俱乐部于赛前1天报到(12月6日)。
十、经费
(一)各参赛俱乐部的所有参赛费用自理
(二)参赛俱乐部在参赛期间的伙食和住宿可由执行单位协助安排,具体参见比赛补充通知。
十一、本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联赛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