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福建省青少年U系列游泳俱乐部联赛(福州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福州市游泳协会
三、执行单位
福建星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地点:福州海峡奥体中心游泳馆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 以福建省内各游泳协会、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
2.每人限报 3个单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等团体项目以单位报名,每项限报1支队伍。
3.参赛运动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出国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参赛。
(二)各组年龄规定及比赛项目
1、个人项目
2、接力项目
男子 4×50 米混合泳接力、男子 4×50 米自由泳接力、女子 4×50 米混合泳接力、女子 4×50 米自由泳接力。四名
参赛队员年龄相加之和不超过 40 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项目实行分组决赛。
(三)打腿项目在水中出发(不允许使用背漂或浮板)。
(四)运动员如需在水中出发,应在执行裁判长吹出长哨声时立即下水,并将一只手抓握出发台握杆,作出发准备姿势。
(五)运动员的报名成绩应是本人近6个月内的最好成绩。报名成绩与运动员实际成绩严重不符时,组委会有权判定故意延误比赛,并扣减该队团体总分。
(六)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有照片证件的原件参加检录。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其所有参赛成绩和名次。
(七)接力比赛项目须在报名系统报名。在第一场比赛开始前,各队须填写完成所有接力棒次表,逾期不予参加。
(八)运动员报名信息以报名系统截止日期为准,并在技术会议上确认运动员报名信息,逾期不予修改。
八、获得省锦标赛参赛资格
(一)在 2024年下半年省游泳协会举办的所有U系列联赛中,获得 13岁组、12岁组单项总排名前3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7岁一11岁组单项成绩纳入12岁组一同计算排名。
(二)参加省锦标赛的运动员还应符合相关注册资格的规定。
九、奖励办法
(一)男、女各年龄组,各项目(含接力)比赛分别录取前十六名。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获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颁发运动员参赛纪念品。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12月8日前登陆手机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17753781280)微信同号。
(二)个人项目,每人限报3项。接力项目,每队每项限报1组队员参赛。报名时须先填报接力项目,接力运动员名单在技术会议后填写。
(三)各队应仔细核对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姓名,以便制作参赛证件。
(四)定于 2024年12月20日召开本次比赛组委会和议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请关注领队工作群。
(五)请各队派代表于12月19日14:00到维也纳酒店(福州烟台山奥体店)报到,递交参赛运动员亲自签署的《个人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和《参赛单位免责声明》,并领取参赛证件和纪念品。
十一、经费
(一)参赛的运动员每人自交赛事服务费 300元(含意外伤害保险),于2024年11月29日前汇到执行单位帐户。
(二)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15323840512
十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执行裁判长及骨干裁判员由福建省游泳协会指派,不足部份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请参加大会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关注裁判工作群,了解培训时间和地点。
十三、免责声明
各参赛人员必须如实签署“免责声明”,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电话:15323840512
对公汇款账户:福建星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40221080960000467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
用途:转账请务必注明“XX队竞赛报名费”+“参赛人数”。为配合主办方的准备工作顺利进行,请准时缴交报名费,过期缴费视为放弃参赛资格,请在转账单上备注参赛单位。
十五、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福建省游泳协会。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省游泳协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