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泉州站)
竞赛规程
- 组织机构
-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游泳跳水管理中心、福建省游泳协会、泉州市体育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泉州市游泳协会、晋江市体育局、晋江珠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
2023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泉州站)于9月17日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第二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举办。
三、竞赛项目
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
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单位
2022年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冬泳、成人、公开水域)、全国各成人游泳俱乐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省游泳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18-24岁组(1999年1月1 日至2005年12月31日);
25-29岁组(1994年1月1 日至1998年12月31日);
30-34岁组(1989年1月1 日至1993年12月31日;
35-39岁组(1984年1月1 日至1988年12月31日);
40-44岁组(1979年1月1 日至1983年12月31日);
45-49岁组(1974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
50-54岁组(1969年1月1 日1973年21月31日至);
55-59岁组(1964年1月1 日至1968年12月31日);
60-64岁组(1959年1月1日至1963年12月31日)。
2、接力项目
(1)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2)接力项目每个组别各代表队限报1个接力队,每接力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接力项目比赛。
(3)60岁(含60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二)本次比赛限报600人。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30天内感染新冠阳性者;
7、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五)做好疫情防护。
1、所有参赛人员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配带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
2、新冠检查阳性转阴30天之后,身体恢复到健康状态方可参加比赛。
3、60岁及以上组别的运动员要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比赛。
(六)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八)按照年龄组的要求,不得越组报名。
(九)为了给青少年做出良好示范,凡有纹身者请自行在赛前进行遮盖(可使用遮瑕粉底液等),否则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省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的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成绩。
七、录取名次、记分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分别记取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
(2)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3)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团体报名方式:使用微信小程序“WOW赛事”,可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程序。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张玉,18600023962。
关于规程和规则的问题请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请参赛队在8月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 本次比赛限报参赛运动员600人,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
请各代表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中国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双龙东路10号,晋江第二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泉州市游泳协会,金国利,手机15559165779(微信同号),王素河,手机13860729636,邮编:362200
报名邮箱:250217747@qq.com
(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五)报到时,各代表队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近三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本人照片、心电图、血压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请各队指定专人于 9月16日12:00前,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双龙东路10号 , 晋江第二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办理报到手续。联系人:金国利,手机15559165779(微信同号)。
(七)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6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
九、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25元(含保险费、泳帽等)。请于比赛规定日期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游泳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湖支行
账 号:13510901040004980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参观考察等服务,所需经费自理。
十、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