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健康中国”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宗旨
1、全面贯彻党中央对青少年树立“健康第一”的重要指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体质。
2、通过比赛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参观红岩革命烈士纪念馆。
3、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游泳技能,为国争光。
二、比赛亮点
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6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第四、五、六名各1万元,第七至十六名各奖3千元。
三、组织单位
亚洲国际体育赛事发展中心
重庆九八五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四、指导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五、承办单位
重庆渝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六、合作单位
中国洲克控股有限公司
七、赛事律师
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
八、赛事保险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九、办赛经费
办赛经费由组织单位、参赛单位筹资解决。
十、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4日 重庆渝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十一、年龄分组与比赛项目及竞赛时间
1、年龄分组(男女):
13 岁组:20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出生
12 岁组:20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出生
11 岁组:20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出生
10 岁组:20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出生
8-9 岁组:2014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出生
6-7 岁组:2016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出生
2、比赛项目(男女)
50 米、100 米、200 米自;50 米、100 米、200 米蛙;50 米、100 米、200 米仰;50 米、100 米、200 米蝶;200 米个人混合泳,4×50 米自接力,4×50 米混接力。
3、竞赛时间(各项目详见竞赛秩序单)
10 月2 日上午、下午、晚上(10 岁、11 岁组比赛)
10 月3 日上午、下午、晚上(6-7、8-9 岁组比赛)
10 月4 日上午、下午、晚上(12 岁、13 岁组比赛)
十二、参加单位
在全国各省市区已注册或未注册的青少年游泳俱乐部、业余体校,游泳场馆及体育企业、民间组织的游泳训练团体等。
十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代表该运动队所在区县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所在地户口页,不允许将其他地区或城市的优秀运动员代表该运动队比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赛事期间由组委会统一组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成参赛免责声明及法定签字手续方能参赛。
十四、组队及报项
1、各参赛队报领队1 人,教练员1-2 人。各运动队报名参赛不得超过30 人,也不能少于20 人。每人报项不得超过5 项,也不得低于3 项(接力除外),接力限报一个队。全国限报60 个运动队,报满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十五、本次比赛冠名权的确定
各运动队单项报名数量多者获得冠名权,如相等则报名时间先者获得冠名权(先后以小时计算)。
十六、竞赛管理
1、本次比赛浙江、广东、上海各运动队游泳水平高,不参与团体总分前六名的现金奖励,但可参加第七至十六名团体总分现金奖励和冠名资格。
2、本次比赛组委会将从参赛服务费中按10%的比例奖励各运动队领队教练。
3、本次比赛如遇运动员在免责声明及运动员竞赛多报项少交费、领队教练及随队家长闹事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该队团体总分奖金,令其退赛。
4、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出示该运动队、运动员所在城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页复印件。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队团体总分奖金。
5、参赛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替换和退赛,报名时错报、漏报不得补报。报名后不参加比赛一律不退费。
6、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所有项目只进行决赛,同组或不同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7、各队在领队教练员会上领取竞赛秩序册一本。
8、运动员比赛不收报名费但需交参赛服务费,单项每项100 元,接力每项300 元。
9、商业广告及媒体进入赛场建立准入制,否则一律不准进场。
10、该次比赛如遇严重疫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比赛顺延,概不退费。
11、参赛运动员应交体检费每人30 元,赛事保险费每人50 元(仅限于运动员比赛期间在游泳池馆中意外伤害事故赔偿)。
十七、团体总分计算及奖励
1、各年龄组比赛男女各录取前八名(含接力),按9、7、6、5、4、3、2、1 计入团体总分。
2、运动员每报一项计2 分,接力计6 分计入团体总分。
3、各队单项报项得分加上比赛得分等于该队团体总分。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十六名的运动队颁发奖金,对获单项(含接力)前八名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八、技术代表、仲裁及裁判
技术代表、仲裁由中国游泳协会裁委会官员担任。裁判员由重庆市游泳协会调派。
十九、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9-2022 年游泳竞赛规则及最新补充规定。
二十、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的评选与奖励
1、获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各运动队,每队评选一名优秀教练员,并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2、对获团体总分前六名运动队,每队评选两名优秀运动员,并颁发优秀运动员证书。
3、评选十名优秀裁判员,并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二十一、报名及报到
1、本次赛事采用注册报名和网上报名(未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不予承认),各队注册报名时间为2023 年9 月1-5 日,手机及联系人:13368366636,罗加冰(发短信标注参赛运动队名称、参赛人数及联系人手机号)。各代表队网上报名于2023 年9 月10 日至9 月20 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vchine.com/vchine/match ,找到本次赛事后登陆报名(首次使用需要注册),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
2、各代表队须在2023 年9 月20 日前将该代表队参赛服务费(以项数计算),体检费(以人数计算),参赛保险费(以人数计算)并标明代表队名称及人数汇至赛事组委会指定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张锦连,帐号: 6212263100011174351 , 也可加微信转账( 微信手机同号:18983703269),同时,请将参赛队名、参赛项数和参赛费总额、运动员体检费总额和人数,参赛保险费总额用手机短信发至竞赛部罗加冰(电话:13368366636)。未交清以上费用的单位则不予参赛。
3、为了加强联系,同行们可扫二维码登录群体(实名制)了解比赛信息,也可联系向超宗老师(17365296417)进群。
4、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和裁判于2023 年10 月1 日下午4 点到重庆渝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各队交参赛纸质免责声明,缺席者后果自负。各运动队适应比赛场地(试水)安排在当场比赛前40 分钟进行。
5、各参赛队食宿交通自理。(可选择地铁5 号线、10 号线达中央公园西下,从1 号或6 号出口出,往秋成大道方向行500 米达游泳馆。)推荐住宿:可选择入住观景最好的南岸区万豪酒店,南岸区社会主义学院金悦酒店,南岸区海棠晓月温泉酒店。
二十二、组委会根据本次比赛报名队数和人数,具有可否办赛的决定权。
二十三、该竞赛规程解释权为大会组委会,规程中未尽事宜,详见补充通知。
2023 年“健康中国”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大奖赛组委会
附件一
2023 年“健康中国”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大奖赛
参赛免责声明
2023 年“健康中国”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大奖赛组委会:我队自愿参加本次比赛。比赛中自觉服从大会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亲属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代表队单位盖章:
领队或教练员签字:
监护人签字(个人名义参赛):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