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阳光体育(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游泳比赛竟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中旬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四、参加单位
(一)以省级游泳阳光基地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为主,经各地市进行市级比赛选拔或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学校。
(二)各市未使用的参赛剩余名额,由主办单位根据今年各市报名情况和上一年度比赛成绩选择补充。
五、竞赛项目(详见项目表)
比赛为50米标准池。
六、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严禁跨校组队。运动员参赛单位、组别以该学生2024年7月1日前就读的学校为准(在该校满1个学期)。当各学龄段与年龄不符时,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参赛。
(二)各市可报公费队1支,自费队1支。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男女运动员共24人。
公费队报名要求:各市限报1支队伍。承办单位可与所在市体育行政部门协商额外推荐1所学校。上一年度阳光体育比赛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校经主办单位确认可直接获得公费队报名资格,不占所在市名额。上一年度阳光体育比赛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校有不参加该年度比赛的,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替换。
自费队报名要求:各市限报1支队伍,各市报名后的剩余名额,由主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上一年度成绩进行选择补充,补充名额仅限自费。
(三)年龄组别
设12岁组(2012年出生)、11岁组(2013年出生)、10岁组(2014年出生)、9岁组(2015年出生)、8岁组(2016年出生)、7岁组(2癉浉待銬涥鬩榉覗幄噻7年出生)。
七、竟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二)比赛设项详见项目表(附件)。
(三)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决赛;报名后不允许改项。报名参赛人数不足3人时不设比赛项目,允许该运动员改项,改项应在技术会议上由代表队领队或教练书面提出,一经同意不得再次更改,其他运动员的项目不能因该运动员改项而调整。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团体名次总团体:录取前八名,按各队所有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组团体:各录取前三名,按该年龄组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团体名次得分相等以个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列前,仍相等则以长距离项目得分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算团体分。
(三)报名参赛不足(含)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详见《2023年浙江省第七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五)设“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详见《2023年浙江省第七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九、报名和报到
(一)登陆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gl.tyj.zjgov.cn/yw_back_server/#/,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于赛前50 天开启。赛前30天截止。请各学校与所在市体育部门联系,确认报名资格后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二)纸质报名表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市体育局审核后,加盖市体育部门、当地教育部门公章后统一寄至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体育大厦1102室,联系人:马书伟,电话0571-85062589;邮编:310004)。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队)取消第二年比赛参赛资格(三)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向大会提供以下材料审核,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1.参赛运动员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当地教育局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3.参赛前2个月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人一表)。
十、裁判员
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请。
十一、经费
(一)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各运动队每人每天交纳基本伙食费5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助。自费队全部人员及公费队超编人员(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二)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以学校为单位),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缴纳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赛事组委会将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三)各队人身意外伤害险由赛区统一通过“政采云”投保购买。
十二、其他
《补充通知》及更新消息请登录浙江省体育局官网-政务信息-体育竞赛-赛事公告栏目中查询,或在浙里办APP体育公共服务专区中查询。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阳光体育(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游泳比赛竟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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