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世界纪录 游泳比赛报名 2024年江苏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4年江苏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4年江苏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中小学校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13-14日。
(二)地点:常州市奥体中心。
四、参赛单位
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会员学校.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高中组(男、女):200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初中组(男、女):200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自由泳:50 米、100米、200米、400米;
蛙泳:50米、100米、200 米;
蝶泳:50 米、100 米、200 米;
仰泳:50 米、100 米、200 米;
混合泳:200米、400 米。
六、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0 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二项。
(二)具体赛制制定,组委会根据报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二)所有比赛项目进行预决赛,比赛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 人),直接进行决赛。
(三)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大会通知该运动员更改报名参加其他项目的比赛。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各学校需以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会员学校为组队单位参加本赛事。
2.参赛运动员须具有江苏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若持有外省身份证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供在本地学校就读满一年的电子学籍卡打印件,并加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公章,方可参赛。
(二)有关特殊规定
1.初二、初三、高二、高三运动员的学籍应满足资格审查时整一年及以上时间的学籍转入(以教育厅学籍库为准),初一、高一运动员入学籍未满一年,需向组委会提供初中、高中录取通知书或复印件。
2.往届高中学生、复读、借读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资格审查贯穿于赛前、赛中、赛后。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及获奖成绩,并按照有关条例给予运动员、教练员、学校相应处罚。
4.在报名截止后,报名名单经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队员方可取得参赛资格,
5.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受理。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所有参赛单位及运动员必须在2024年8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管理系统》(网址:http://twy.jse.edu.cn/sports/#/login)进行网上注册及赛事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2.网上注册及赛事报名办法:
(1)申请加入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 QQ 群:985771174(请备注名“姓名+项目+单位”,否则被删除。)
(2)在群文件中下载联赛“单位账号信息表”及“系统操作说明”,并登录网站注册和报名(首次登陆系统请修改初始密码),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
(3)联赛管理系统定期对运动员学籍信息进行查验,请注册、报名时确认运动员证件号、学籍号等信息正确。
(4)所有参赛单位及运动员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报名表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一起发至289445905@qq.com(邮件请不要重复发送,每个单位汇总后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联系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保征云,联系电话:18961189255。
(二)报到
1.各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日期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
2.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电子学籍打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保险单据(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三甲医院健康证明、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2)。
3.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见赛事补充通知。
十、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设高中团体总分、初中团体总分,团体总分由各单位运动员得分之总和排列名次。比赛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各单项实际参赛人数小于等于8人则递减一人录取,小于等于3人的项目取消
十一、技术官员
比赛监督、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主裁判等均由省教育厅选派并报省体育局审核备案。
十二、赛风赛纪
(一)各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烫发、染发、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二)组委会对各参赛队的队员资格、赛风赛纪随时进行监督。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时进行处罚,并对所在学校进行责任追究。
(三)凡在比赛中存在闹事、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罢赛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及名次;另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处罚单位停赛一年。
(四)对比赛中出现的其它违纪行为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条例》进行。
十三、经费
所有参赛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组委会提供协议酒店信息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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