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世界纪录 游泳比赛报名 2024 年“7.16 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浙江重点会场)暨第六届中国·桐庐抢渡富春江挑战赛竞赛规程

2024 年“7.16 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浙江重点会场)暨第六届中国·桐庐抢渡富春江挑战赛竞赛规程

附件 1:
2024 年“7.16 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浙江重点会场)暨第六届中国·桐庐抢渡富春江挑战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桐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杭州市游泳协会、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桐庐县体育总会、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桐庐县游泳协会、桐庐县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支持单位:农夫山泉、洲克、泳者之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6日(中秋小长假)地点:桐庐富春江水利风景区亲水平台与桐君山(东门码头)之间江面
三、参赛单位
全国各游泳协会、俱乐部,浙江省游泳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组队参加;每个参赛队报名参赛人数不限,根据比赛场地等综合情况本次参赛总人数限制在 1800人以内。
四、项目设置
(一)男、女组激流抢渡(800米)
时间:上午8:30-10:30
起点:东门码头
终点:学圣路亲水平台广场
(二)畅游诗画富春江(1200米)
时间:上午10:30-11:30
起点:富春江二桥下
终点:学圣路亲水平台广场
(三)运动员每人限报一个单项。
五、参赛组别
(一)参赛组别和人数
1.抢渡组
(1)A组:男、女18岁至30岁组(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B组:男、女31岁至40岁组(1984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
(3)C组:男、女41岁至50岁组(1974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
(4)D组:男、女51岁至60岁组(1964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
2.畅游组
18-70岁(195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其中 61 岁-70 岁人员需经家属同意并共同签署《参赛声明》方可报名参加。
六、参赛要求
(一)国家在册现役专业游泳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违规参赛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
(二)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年龄规定,并具备单程游泳距离超过 2000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平。
(三)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如擅自违反规定参赛,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凡查实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和团队所有比赛成绩和奖励,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五)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做好准备活动。第2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六)本次比赛将设置酒精检测,所有参赛者赛前将接受酒精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将不得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运动员必须经检录方可下水参加抢渡或畅游,
(二)抢渡比赛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配发的泳帽和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六)所有参加抢渡挑战赛的运动员不得穿胶衣,所有泳装的材质为透气且不透明的纺织品;运动员只允许穿一件泳装参加比赛,男运动员泳装不得高于肚脐、低于膝部;女运动员泳装可以是连体的或分体的,但不得覆盖颈部、延伸过肩部、低于膝部,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1.抢渡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和奖金。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700元,第4名600元,第5名500元,第6名400元,第7名300元,第8名200元。若该组别不足8人则减一录取,不足3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并降入低一年龄组别参赛:
2.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1名 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4000元,第5名3000元,第6名2000元,第7名1500元,第8名1000元;
3.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抢渡各组别1至8名按13、11、10、9、8、7、6、5 计分,9至12名每人计取2分,12名以后每人计取1分;(2)畅游组每人计取1分,每队畅游团体总分上限 50
分;
(3)团体总分计算方法:抢渡团体总分加畅游团体总分为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抢渡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以上奖励均为税前金额;
5.全体参赛运动员完赛后将获得比赛纪念证章。
(二)优秀组织奖评比要求:
1.高度重视并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队参赛工作。组织管理工作严密,安全有效,准时参加领队会议;
2.认真遵守竞赛规程和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中赛风赛纪良好;
3.队伍着装整齐统一,精神面饱满,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参赛人员多、运动水平高。
(三)最美宣传大使:参赛选手及随队人员以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转发赛事场景,点赞50人以上或阅读量达1000 人以上即可现场获得组委会提供7.16 纪念泳帽一顶,限前 100 名。
九、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比赛只接受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请各参赛队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发送至组委会邮箱:191863981@qq.com,并于9月5日前缴纳参赛服务费 125 元/人(含保险、7.16 纪念泳帽、浮球、纪念牌等),参赛人数报满截止,逾期报名或缴费的代表队不予安排比赛。联系人:金维佳、葛琳娜,联系电话:(0571)85186888、88315011、13857196366.
汇款单位:杭州市游泳协会
汇款账号:3301040160008182274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德胜支行
(二)报到。请各参赛队于9月15日12时至17 时报到,报到时请提交盖章报名表原件和运动员手写签名的《参赛声明》,并领取秩序册和参赛物料,未提交《参赛声明》的参赛队将不得参加比赛。如电子版报名和现场递交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报名表为准。
9月15日17时召开领队会议,各参赛队务必派人参加。会后举行领队、教练(规定10人以下队伍1名代表,10 人以上队伍2名代表)欢迎晚宴。
报到、领队会议和欢迎晚宴地点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仲裁及裁判长由组委会指派。
(二)裁判员、救生员、志愿者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和组织培训。
十一、其他事宜
(一)水文和气象条件:水质达到国家二类。平均流速0.5 米/秒,9 月中旬历年日平均气温 28 摄氏度。
(二)为更好保障参赛运动员,提供优质服务,组委会提供吃、住、旅游等咨询服务。可咨询联系桐庐县旅游协会,联系人:申屠丽群,联系电话:(0571)58593683。
(三)特别提示:比赛期间禁止任何参赛人员私自下水游泳试水。凡是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四)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还参赛服务费可赛后补领比赛纪念品。
(五)各参赛代表队往返车旅费、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
(六)如遇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如期举行活动,则顺延或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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