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世界纪录 游泳比赛报名 2024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 (浙江省重点会场)暨衢州幸福河湖“野能游” 公开水域游泳活动方案

2024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 (浙江省重点会场)暨衢州幸福河湖“野能游” 公开水域游泳活动方案

2024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
(浙江省重点会场)暨衢州幸福河湖“野能游”
公开水域游泳活动方案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
协会、中国救生协会
主办单位:衢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水利局、衢州市河长办、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协办单位:衢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衢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衢州市游泳协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日 -4日
地点:衢州市信安湖水亭门水域
三、活动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推动全民健身广泛开展为主要任务, 以“秀山乐水野能游,有礼衢州迎天下” 为活动主题,纪念毛泽东同志畅游长江58周年为号召,弘扬“7.16”活动的内在精神和游泳文化,并且推广全民防溺水、结合衢州优美的山水环境,为“野能游”的创新之举和“安全亲水平台”推广助力。通过本次活动,推动城市旅游、文化、生态发展,加强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生态的进一步融合,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自然、文化、运动相融合的品牌赛事。
四、参赛单位和规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游泳协会或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组队参加,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0人,总参赛人数约900人。
五、活动内容
(一)幸福河湖“野能游”水上嘉年华
1.宣传防溺水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为“野能游”品牌助力,提升公开水域游泳人群的安全意识和急救技能,开展公开水域游泳救生技能演练,宣传推介衢州“野能游”公开水域游泳场所。
(1)布置防溺水知识及衢州“野能游”公开水域游泳场所图片介绍展板,向运动员和市民宣传防溺水安全和介绍衢州公开水域游泳场所。
(2)自救能力:仰漂、水母漂、俯卧漂等,救援能力:竹竿的使用、绳索的使用、漂浮物的使用,专业器材救援:浮标救生、救生板救生、桨板救生等演示和教学。
2.电动冲浪板表演
邀请3-5名电动冲浪板冲浪人员进行表演,以挥舞旗帜和拉横幅的形式冲浪。旗帜内容:野能游,迎天下、衢州有礼,运动有你、来衢州,浪起来。横幅内容:秀山乐水野能游,有礼衢州迎天下。
3.抢滩登陆
每队限报一组,每组4人,至少1名女性,以龙板为陆地,两组运动员穿救生衣分别向陆地发起冲击,1分钟时间后,陆地上人数占优队获胜,若人数相同,则时间顺延30秒,以此类推,获胜队伍前8名,获得积分并计入游泳比赛团队总分,比赛细则将在补充通知说明。
4.桨板体验
参与运动员体验和学习桨板、桨板救援技术。
5.跑板计时赛
用8-10块桨板,首尾相接,进行跑板计时赛,每队限报2人,男女不限,完成整条赛道,中途不落水,在赛道尽头跳入水中,完成比赛,用时最少前八名获得积分并计入游泳比赛团队总分,比赛细则将在补充通知说明。
(二)幸福河湖“野能游”公开水域游泳比赛
1.本次赛事设置比赛项目
(1)男子年龄组1500米速游
(2)女子年龄组1500米速游
(3)畅游500米(年龄18-65都可报名)
2.运动员年龄分组
(1)18至35周岁(2006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
(2)36至50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
(3)51至65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
3.比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团体取前六名予以奖励。

比赛活动区域图

2024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
(浙江省重点会场)暨衢州幸福河湖“野能游”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
主办单位:衢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水利局、衢州市河长办、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协办单位:衢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衢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衢州市游泳协会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日—4日
地点:衢州信安湖水亭门水域
三、比赛项目和规模
1.本次赛事设置比赛项目
(1)男子年龄组1500米速游
(2)女子年龄组1500米速游
(3)畅游500米(年龄18-65都可报名)
2.运动员年龄分组
⑴ 18至35周岁(2006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
⑵ 36至50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
⑶ 51至65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
3.参赛人员: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游泳协会或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组队参加,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0人,总参赛人数约900人。
四、活动日程安排
日期 日程安排 地点
比赛前2日 裁判员会议 报到酒店
比赛前1日下午13:00 运动队报到 报到酒店
比赛前1日下午14:00 水上嘉年华及游泳比赛会议 报到酒店
比赛前1日下午15:00 “野能游”水上嘉年华 水亭门场地
比赛当日8:00 开幕式 水亭门场地
比赛当日8:30 游泳比赛 水亭门场地
比赛当日 颁奖仪式 水亭门场地
五、运动员参赛要求
1.国家在册现役专业游泳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违规参赛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
2.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年龄规定,并具备 2000 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准。
3.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患者禁止参加比赛:
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③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④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⑤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⑥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4.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现场检录以二代身份验证为准。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团队成绩和奖励。
5.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集合做准备活动。第 2 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运动员必须经检录方可下水游泳。
2.运动员必须佩带年龄组别规定的颜色泳帽和安全浮球从出发 台水下出发,按照大会指定的路线游向终点,在经过转弯浮球标志物时必须从外侧绕过浮球标志物,未经外侧绕球者或就近缩短距离者作犯规处理,取消比赛成绩。
3.运动员比赛泳姿不限。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1.个人奖:每个年龄组别参赛运动员多于 10 名的取前8名进行奖励并计入团体分,团体分分别为 11、9、8、7、6、5、4、3,未获名次的参赛运动员计团体分2分。组别中参赛运动员少于 10 名的 取前 3 名进行奖励并计团体分,团体分分别为 11、9、8,未获名次的计团体分 2 分。
2.参加畅游的运动员各计入团体分 2 分。
3.团体奖:团体奖以参赛队为统计单位,取前六名进行奖励。每个参赛队以个人竞速赛得分、畅游分相加所得,得分高的排前列。如出现两队总分相同,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确定其团体奖名次的先 后。
4.比赛奖励设置:个人竞速赛取前八名进行颁发奖牌及奖金,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四至八名颁发名次证书;奖励标准是:第一名 800 元,第二名 700 元,第三名 600 元,第四名 500 元,第五名 400 元,第六名300元 ,第七名200元,第八名100元
团体奖取前六名进行颁发奖杯及奖金,奖励标准是:第一名 6000 元,第二名 5000 元,第三名 4000 元,第四名 3000 元,第五名 2000 元,第六名1000元。其余各队颁发纪念奖牌。
八、报名与报到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游泳协会或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组队参赛,不接收个人报名。按大会制定的报名表于 7月25日前发电子邮箱至 179300415@qq.com,收件人:孙盘邦 联系电话:13306702580同时将盖章的纸质《报名表》、《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公开水域2000米测试承诺书》报到当日交到组委会。
2.每位参赛运动员、畅游人员收取参赛服务费(含保险、泳具等)50元;参赛服务费用按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户名:衢州市游泳协会
开户行:柯城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1000148071015
3.各参赛队报到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九、裁判员选派
仲裁委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其余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经费
参赛人员往返交通、住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食宿地点由组委会统一推荐,比赛日组委会提供中餐快餐,其他餐饮各代表队自理。
十一、遇到极端气候、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立即启动赛事“熔断”机制,终止比赛。
十二、比赛期间运动员禁止饮酒,赛前进行酒精测试。
十三、本规则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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